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023〕366号)批复,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9,851,3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2.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九游娱乐文化 九游app官方入口495.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079.07万元。
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在2023年3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4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 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 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 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 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 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 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 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 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 各项义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 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 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 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 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 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 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 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 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 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 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 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 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 股份回购制度。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 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 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 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 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 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 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
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 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关注 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 导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 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 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 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 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 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 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 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 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 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 (三)上交所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 见的其他情形。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 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 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 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 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2025年3 月31日至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5 日至2025年4月18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关于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2024年3月18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 意见》; 2024年3月21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6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 意见》; 2024年4月26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6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2024年5月8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4年5月8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2024年5月16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差异化分红送转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 意见》; 2024年9月4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4年9月4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年10月9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的核查意见》; 2024年10月17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 意见》; 2024年11月19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年11月19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系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生产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未来市场的发展方向偏离公司的预期,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将面临不能按期完成或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存在不确定性,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如果公司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可能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或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预计将陆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导致相应的折旧增加。如果因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盈利水平不及预期,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949.59万元,同比增长25.8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30.44万元,同比增长25.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617.32万元,同比增长56.82%。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①管理人员增加,管理人员薪酬增长;②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确认管理人员的股份支付费用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订单持续增长,同时公司强化应收类款项管理,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年现金管理收回款项增加所致;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为支付重庆工厂建设资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支付现金股利及股份回购所致。
公司注重X射线全产业链技术研究,包括X射线智能检测装备和X射线源的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形成了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不断扩展的技术同心圆。与此同时,公司还深度融合AI,在行业内率先构建了工业X射线检测“数据+算法+算力”的AI智算闭环,巩固扩大企业的技术和应用领先优势。公司成功开发了在线D/CT智能检测装备、快速CT检测装备、一体化压铸X射线AI智能检测装备、铸件焊件CT检测装备,成功研发了系列化封闭式热阴极微焦点射线源并实现量产,开管射线源及一体化大功率小焦点射线源实现小批量试制,在产品设计、关键材料、生产设备、技术工艺和技术团队等方面均实现了自主可控。
公司建立了自主研发科研平台,建立了稳定的基础研发和应用研发团队,已在真空物理学、电磁学、电子光学、机械设计、电气设计、软件开发等领域培养出一批技术精湛的骨干员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251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5.82%,团队成员技术积累深厚、创新能力强,是公司未来技术发展的主力军。
公司在技术开发过程中,始终支持以专利、软著、技术秘密的形式对公司的科技成果进行有效的保护,注重建立专利群保护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各种IP登记或授权共计606项,其中发明专利90项,专利涵盖了微焦点阴极电子枪、阳极铸靶、运动机构、图像处理及缺陷识别算法、特殊检测方法等环节,形成了有效的专利群保护机制,报告期内,公司被授予“江苏省院士专家创新中心”称号。
作为一家技术立企、创新驱动型企业,公司已建立了一整套完整、有效运行的创新工程和方法论。第一,公司技术研发坚持以客户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为导向,通过对市场和客户真实、有效需求的研究分析开展研发,提高研发成功率和效率;第二,公司已搭建起国内行业领先、不断扩大的工业X射线技术同心圆,用于支撑公司研发创新工作;第三,“1+2+N”的研发创新组织架构,积极推动“纵向深耕,横向协同”的发展战略,公司设有一个日联研究院、两个研发中心(基础研发中心、应用研发中心),相关配置均为国内一流水平,面向N个下游应用领域开展技术和工艺创新;第四,公司坚持产学研融合,增强与中科院、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顶尖机构、院校的深度合作,实现前沿理论与产业实践的深度对接;第五,重视研发创新回报,公司薪酬考核、奖金、升职或职级提升、股权激励等向研发创新人员优先倾斜,激发研发创新热情。
公司产品类别丰富,目前产品应用已涵盖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新能源电池、铸件焊件及材料、食品异物等多个检测领域,并开发了适用于各类检测的标准机台。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X射线智能检测装备应用覆盖领域更广,且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X射线检测领域,深耕该领域二十年。公司丰富的产品类别及较广的行业应用能够保证公司经营规模的稳定发展,有效地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具有前沿的产品开发及设计理念,能够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在战略新兴行业的头部客户的领先应用方面起到了突破和引领作用。
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工业X射线智能检测领域的企业之一,树立了较好的行业口碑和品牌优势,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下游客户累计超过3,000家。公司作为国内最早完成微焦点X射线源和X射线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的企业,公司产品已批量供应至下游核心客户。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品质、持续的技术改进、优异的工艺指标等,已与英飞凌、安费诺、立讯精密、比亚迪半导体、通富微电、长电科技等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领域客户,与宁德时代、比亚迪锂电池、欣旺达、力神电池、国轩高科等新能源电池领域客户,与长安汽车、大庆沃尔沃、重庆小康动力、重庆美利信、大同航空等铸件焊件及材料检测领域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为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目标,坚持推行规范化管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生产及经营管理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程序文件,形成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全面涵盖了经营管理、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经营计划、生产过程、采购过程、产品审核、质量体系等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报告期内,公司荣获“无锡市市长质量奖”“优秀装备铸造奖”“2024全国铸造装备创新奖”“2024新锐企业榜”“无锡市链主企业”“2024无锡市民营企业创新100强”等奖项荣誉。目前,公司已拥有一支成熟稳定的管理、研发、生产、销售、售后、品质管控专业团队,保障了公司经营业绩达成。
在快速成长过程中,公司始终秉承稳健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效使用经营杠杆,调整有息负债结构,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历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始终保持在合理水平,有息负债控制在较低水平,表现出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抗风险水平,为战略目标的有效落地提供了可靠的财务保障。2022年(末)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1.18%、8.60%、11.23%,相关指标持续向好,财务健康优势突出。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与全球贸易版图加速重构的双重背景下,中国制造业正站在产业升级与全球化战略部署的历史性十字路口。公司积极践行“出海”战略,分别在新加坡、匈牙利、马来西亚、美国等地成立海外子公司或设立海外工厂,有效满足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客户需求,并减少关税壁垒带来的冲击,分散贸易摩擦风险。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海外布局,推动公司全球化布局纵深发展。
公司长期专注于工业X射线全产业链技术研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高端人才引进,持续进行先进技术和工艺的开发,已围绕工业X射线技术形成了X射线源、X射线智能检测装备和X射线影像软件相关的核心技术,并广泛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创新,进一步巩固和优化核心技术,保持技术水平行业领先。公司依靠先进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核心技术产品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公司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该技术主要包含电子枪技术、多级电子光学聚焦技术、阴极制 备技术和高频高压发生器技术等底层技术,主要体现在公司X 射线源产业化制造的九游娱乐文化 九游app官方入口射线源电子枪制备、光学聚焦、阴极制备、 高压发生器制备等工序中,配置该射线源的X射线智能检测 设备已应用于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新能源电池、铸件焊件检 测等行业客户的工艺分析、质量检验等重要工序环节。
通过束光器设计技术、防拖影高速成像技术和高速成像对中技 术等,实现了高效、高稳定性和高清晰度的X射线成像,广 泛适用于SMT、集成电路和新能源电池等行业X射线智能检 测设备中。
高速在线X射线影像定位和捕捉技术是公司智能X射线检测 设备的关键技术,集高精度产品快速输送定位技术、样品位置 Mark定位技术、龙门式多轴协同定位技术等于一体,实现了 高精度、高速度检测,并可广泛适用多款X射线检测设备、 以满足日益多样化的工艺需求。
通过凸轮式快速移栽及视觉定位技术、堆叠式快速检测技术和 高速磁悬浮检测技术等,实现公司在线式X射线智能检测系 统的高效、精准检测,广泛应用于英飞凌、安费诺、立讯精密、比亚迪半导体、通富微电、长电科技、宁德时代、欣旺达等行 业知名客户的项目中。
X射线数字影像实时深度处理技术基于图像处理算法,通过影 像实时降噪、细节增强、HDR动态压缩等方法将原本模糊的 图像最终呈现为高清图像。该技术可降低清晰成像所需的拍照 次数,显著提升检测效率并降低对核心部件的损耗。
通过该技术实现基于深度卷积神经网络的多任务联合学习框 架,集成图像分割、跨域图像变换、目标检测、指标量化等核 心功能。结合半监督自动标注算法与分布式AI训练平台,构 建轻量化云边端融合的复合推理引擎,通过实时低延迟并行处 理架构,实现微纳米级精度的工业影像特征识别。
X射线数字影像内部缺陷智能检测技术是公司X射线检测设 备的关键技术,基于X射线高速高帧率成像系统、模块化AI 算法集成平台和多模态图像预处理技术三大核心技术,结合端 到端检测流水线优化,确保检测精度的同时,实现毫秒级实时 响应,并可广泛适用多种样品、满足多样化的检测需求。
该技术是依据外部2D检测数据重建物体内部结构3D图像的 X射线无损检测技术,主要包括高速飞拍取像技术、高精度校 准技术、快速解析法三维重建技术、高精度迭代法三维重建技 术、高精度体数据增强技术和3D/CT图像处理技术,该技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91.3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00,800.00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0,045.25万元。募集资金合计收益为6,057.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